计划名称 | 2024年劳务派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主办单位 | 劳动关系科 | 主办人数 | 1 | |||||
配合单位 | 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配合人数 | 1 | |||||
计划开始时间 | 2024-03-06 | 计划结束时间 | 2024-03-31 | |||||
抽查对象 | 劳务派遣企业 | 抽查主体数 | 2 | |||||
抽查基数 | 52 | 抽查比例 | 3.85% | |||||
合格率 | 100% | 完成率 | 100% | |||||
备注 | ||||||||
抽 查 事 项 |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是否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第1、2、3项的行为;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履行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条第3款的法定程序;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报酬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存在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第62条第1款的情形; | ||||||||
抽 查 结 果 | ||||||||
主体名称 | 主办人员 | 协办人员 | 抽查结果 | 抽查时间 | ||||
乌鲁木齐市方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沈家富 | 唐宏义 | 合格 | 2024年3月28日 | ||||
新疆川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艾建雨 | 杨琨 | 合格 | 2024年3月28日 |